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山东工伤赔偿标准 2024 最新标准表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从一级到十级,分别为 27 个月、25 个月、23 个月、21 个月、18 个月、16 个月、13 个月、11 个月、9 个月、7 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按照伤残等级和职工本人工资的不同,从一级到十级,分别为 36 个月、30 个月、24 个月、18 个月、12 个月、9 个月、6 个月、3 个月、2 个月、1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按照伤残等级和职工本人工资的不同,从一级到十级,分别为 36 个月、30 个月、24 个月、18 个月、12 个月、9 个月、6 个月、3 个月、2 个月、1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停工留薪期工资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一般为 6 个月到 12 个月不等。
护理费 :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分别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40%或者 30%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
交通费、食宿费 :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不得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10%。
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丧葬费 :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 个月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赔偿标准可能因地区、行业、工伤认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建议参考: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在 1 年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 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 1 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后,职工可以按照上述标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者拖延支付,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 劳动合同 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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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伤赔偿标准是不同项目有不同的赔偿标准。比如说需要赔偿的项目,包括有医疗费用,交通费用和误工费用,医疗费用应当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治疗发票来进行确定。如果是误工费,应当根据劳动者的收入以及误工时间确定。一、青岛市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青岛市工伤赔偿标准是不同项目有不同的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工亡待遇标准是什么?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折叠标准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不管是在青岛市还是在其他的一些地方,如果职工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受到伤害,那么用人单位必然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在这里,也将需要赔偿项目以及赔偿的具体的情况都给大家简单介绍了。
2024年工伤赔偿标准依据是什么
工伤赔偿标准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社会保险法》。 所有的赔偿标准以及伤残等级的确定都是根据这两个条例以及法规。 当发生工伤的时候,需要立即去做一个伤残鉴定,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与《社会保险法》等等。 工伤赔偿计算(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赔偿项目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 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一: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4、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5、提交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第二:1、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 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责任加以认定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它能证实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且关系到当事人承担责任的轻重。 2、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因调解终结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事宜经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后,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三:1、医疗费。 它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和住院费等。 证明医疗费的证据主要有: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门诊收据、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书;2、误工费。 它是当事人因治疗、伤残鉴定、处理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导致收入的减少。 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出院通知单、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鉴定书、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出事前三个月工资表。 若误工人员的工资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纳税的起征点,还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 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 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 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 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 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3、护理费。 它是由于受害人无法自理必须护理而支付给护理人员的工资。 证明护理费的证据主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包括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证明的劳务报酬标准或者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若是家属护理的,应当按照家属的误工费提供证据。 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 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4、住院伙食补助费。 它仅是针对受害人在住院期间而言,其主要证据包括住院费收据、出院小结和住院病历,2009年按每天50元。 5、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具有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三者之一项即可,并提供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关统计数据。 6、残疾赔偿金。 它是受害人因劳动能力的丧失致使需给予收入的减少。 其证据包括:法医鉴定结论、法医鉴定费收据。 7、残疾用具费。 它是受害人因伤致残需配置残疾用具所花去的费用。 其证据应当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受害人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国产普及型器具的价格标准;配置机构出具的更换周期和维护费用的证明。 8、被扶养人生活费。 其证据包括扶养人、被扶养人身份证明及家庭情况证明,包括被扶养人有无生活来源。 9、后续治疗费。 通常依据法医鉴定结论并参考病例证明。 10、营养费。 主要是医疗机构开出的诊断证明,并应在诊断证明中注明加强营养。 医疗机构的意见。 11、住宿费。 其证据表现为住宿费收据,据实结算。 12、交通费。 它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而支出的必要的车、船费。 通常就是交通票据。 13、法医鉴定费。 它是受害人在法医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或者伤残鉴定而用去的费用。 有医院病力、诊断证明书、法医鉴定书即可相互印证。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不法侵害、遭受到精神上的痛苦。 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法律对此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涉及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15、财产损失。 它是因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财物所收到的损失,通常为财物受损的评估报告(如:价格部门的鉴定结论)和修车发票。 当工作人员在工作的时间,以及工作的地点,因为工作的原因发生了受伤的情况的时候。 那么是可以申请工伤补贴的。 那工伤补贴的具体金额是根据工伤等级来赔偿的。 具体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社会保险法》来制定的。
2024工伤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等级赔偿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以此类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一、工伤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一)工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供养亲属范围:(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综上所述,本文介绍了一些工伤赔偿计算的问题,从文中介绍我们了解到,工伤理赔金额如何计算是要看工伤级别从而计算的,如果认定为一级伤残补助金则工伤赔偿计算公式为按月发放实际工资的27倍;二级伤残补助金为个人实际的工资的25倍,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