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十级伤残为 7 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工伤 保险 基金支付,具体标准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3、 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4、 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5、 护理费 :根据护理等级和护理期限确定,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发放。
7、 残疾辅助器具费 :根据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标准还需要根据 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等情况进行综合计算,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以确保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建议参考:
1、了解当地的工伤保险政策和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2、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3、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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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杭州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具体的补偿数额由杭州市的人民政府进行规定。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浙江省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浙江省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具体如下: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十级伤残为两个月;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十级伤残为两个月。 (但职工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职工每增加一周岁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 );4、医疗费的计算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 必要的医疗费用;主要涉及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基本原则为治疗费用必须由损伤引起,具体形式为实报实销;5、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为误工时间乘以伤者本人工资。 误工时间:指受害人因受伤害而耽误工作的时间量。 一般劳动能力鉴定的停工留薪期的相应期限:6、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因护理受害人而造成的误工损失或雇用必要的护理人员所支出的费用。 7、住院伙食补助费。 申请工伤鉴定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鉴定申请并填写工伤申请认定表,提交当事人在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认定决定书》、完整的病历资料等材料;2、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申请,鉴定委员会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结论;对于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全材料;3、鉴定完成后,相关机构出具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作出后,将在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 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综上所述,除去实报实销项目,大概可以获得赔偿为7个月本人工资和2个月事故发生当年的浙江省基本工资,以2021年浙江省平均工资计算为5.4万左右。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工伤职工住院进行治疗或者康复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百分之三十五的标准,根据住院期间的实际天数计算确定。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本市、县以外地区进行治疗或者康复的,其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按照当地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其近亲属同意护理的,月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浙江省工伤十级伤残具体赔偿标准
浙江省工伤十级伤残的具体赔偿标准: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规定。 浙江省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流程:1、工伤报告。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 3、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4、协商赔偿。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5、劳动仲裁。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综上所述,浙江省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涵盖了一次性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以及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工伤职工提供了全面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