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伤残鉴定 9 级的赔偿标准,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费用 :包括治疗精神伤残的费用、康复费用等。
2、 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的人均收入等因素来计算。
3、 误工费 :如果受害人因为伤残而无法工作,那么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
4、 护理费 :如果受害人需要他人护理,那么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
5、 交通费 :如果受害人因为就医或者处理事故而产生了交通费用,那么可以要求赔偿。
6、 营养费 :如果受害人需要额外的营养支持,那么可以要求赔偿营养费。
7、 精神损失费 :受害人因为精神伤残而遭受的精神痛苦,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标准可能因地区、法律法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进行赔偿时,建议受害人咨询专业的 律师 或者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建议参考:
1、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受害人可以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收集证据 :受害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记录、事故报告、工资单等,以便在赔偿时提供证据支持。
3、 与对方协商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赔偿问题,那么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4、 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受害人无法通过协商解决赔偿问题,那么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 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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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九级伤残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上海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是多少?1、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 法院一般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据实计算。 整容植皮费可列入医疗费范畴。 2、后续治疗费用(取内固定费、康复治疗费等):一般参照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鉴定结论确定的费用确定。 特殊情况的,按实际发生时确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省内100元每天。 (交警队调解计算此项按12元每天是错误理解湖南省财政厅印发的《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14〕15号)4、营养费:(交警队调解一般不计算此项)参照医院的医疗病历本、诊断证明书、出院医嘱意见确定或者法医鉴定结论来确定,一般为五百至一千元不等。 没有注明加强营养的,法院一般判决五百元一个级别。 5、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固定收入或雇工的,参照长沙市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每天70元、80元、90元、100元左右(事实上,医院的护工收费标准是远高于法院判决的标准的,当事人如果请护工这个护理费120元到150元每天计算一般是难得获得法院足额的判决赔偿的)。 6、残疾赔偿金:(交警队直接以受害者的户口性质来计算,法院诉讼判决的一般结合受害者是否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或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城镇等情况可按城镇标准来具体计算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标准元×20%×20=元城镇居民标准元×20%×20=元7、生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因此,被抚养人生活费这部分不另外计算。 如果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九级需要进行赔偿相关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具体医疗费根据具体的医疗费用来进行赔偿,误工费也根据具体的误工证明和具体收入进行赔偿。 其他的周边赔偿根据相关规定和所出费用进行赔偿。
九级伤残的人可以要求赔偿多少钱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所示: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医疗保险待遇;4、住院伙食补助费;5、食宿交通费;6、康复治疗费;7、辅助器具费;8、停工留薪;9、生活护理费。 一、九级伤残赔偿标准1、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1)可以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9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2)可以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4)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5)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按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6)康复治疗费;(7)辅助器具费;(8)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9)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方法是什么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方法一般视情况如下而定:1、伤残级别的鉴定是我们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的重要依据,一般在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才能准确的计算赔偿款。 损害程度从轻到重对应的伤残级别是10级到1级。 鉴定出来的伤残级别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的具体金额;2、后续治疗费主要是指受害人出现需要后续治疗或者康复的治疗费用,可以在进行级别鉴定时一并提出委托鉴定。 后续治疗费的索赔依据一般有三种:医疗证明、鉴定结论或者是后续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所以,为了减轻受害人的负担,可在实际发生前申请鉴定一次性索要赔偿;3、需要对护理级别进行鉴定的情况一般是受害人出院后仍不能自理,或者是伤残级别出来后确定需要依赖别人协助才能生活。 护理级别直接影响护理费的数额,而出院后的护理费一般依据护理级别进行计算。 护理分为了四个级别,分别是一、二、三、四级护理,与伤残级别一样,级别数字越低,赔偿的数额越高;4、这里的误工时间仅指受害人,不包括受害人的近亲属。 需要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的情况是,受害人受伤后接受治疗至痊愈所需要的休养时间究竟要多久,一般针对没有伤残级别的受害人,有伤残等级的受害人按法律规定误工费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实践中,没有伤残级别受害人的误工时间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依据,在医院未出证明,或者受害人认为医院的证明不符自己实际的情况,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 误工费的数额则直接受误工时间的鉴定结果影响;5、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事故给受害人造成伤残等级不高,但是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很大的,可以按照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赔偿。 因此如果受害人认为其伤残等级与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不相适应的,可以进行劳动能力程度鉴定;6、受害人在精神上与事故前发生很大变化,记忆力明显下降,说话吐字不清,脾气暴躁,即须考虑此项鉴定。
精神鉴定9级赔偿标准
九级伤残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二十。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精神司法鉴定方法主要有四种:1、门诊鉴定。 被鉴定人在精神病院的门诊、在公安或司法部门中的法医精神病检查室中进行的精神鉴定。 2、鉴定人外出鉴定。 鉴定人到被鉴定人所在地,如监狱、拘留所等,对被鉴定人进行精神检查后,作出鉴定。 3、住院鉴定。 即被鉴定人住到特定的精神病鉴定机构内,禁止会客,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连续不断的观察。 有条件的地方,在被鉴定人的房间内可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记录系统,这样便于更好地观察、记录被鉴定人的情况,能及时正确地作出鉴定结论。 住院鉴定同门诊鉴定或外出鉴定相比,它的资料更全面,结论更可靠。 但需要有一定的住宿和观察条件,受到人力和财力的限制。 对精神病症状不典型及有伪装精神病嫌疑的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应进行住院鉴定。 4、缺席鉴定。 在被鉴定人不在的情况下,仅根据书面及相关的旁证材料作出精神病鉴定。 一般在被鉴定人死亡、失踪、出国等不得已的情况下采用。 在司法实践中,缺席鉴定比较少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即,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20年,另外就是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等全部应由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