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评残 10 级标准是指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 工伤保险基金 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 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 7 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建议参考:
1、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遵守相关规定,减少发生工伤的风险。
2、如果发生工伤,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治疗和休息。
3、在进行工伤评残时,要按照规定进行鉴定,确保评残结果的公正和准确。
4、如果对工伤评残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 。
相关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 13 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 11 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 9 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 7 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内容具体告诉你关于工伤评残 10 级标准和补偿的问题的答案,除此之外,本文还介绍了工伤评残10级标准和补偿的具体流程。相信你已经从文中得到了你想要的答案。如果您还想咨询工伤评残 10 级标准和补偿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1—10级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1—10级伤残鉴定标准:1、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2、二级: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5、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10、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10级伤残赔偿标准: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衍生问题:什么时候申请工伤认定?1、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发生工伤当日或职工确诊为职业病当日后的三十日内申报工伤。 如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该时限可适当延长;2、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可由工伤职工、其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提出申请,其时限为从工伤发生当日或职工被鉴定为职业病当日开始的一年内。
农民工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
法律解析:农民工工伤赔偿具体标准如下: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规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将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27倍-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的25倍-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的23倍-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的21倍-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的18倍-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的16倍-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的13倍-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的11倍-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倍-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倍二、1-6级伤残津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一级至六级伤残职工将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的60%说明:1. 一至四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 五至六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若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具体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若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 六、评残后的护理费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由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承担。 九、工伤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一、工伤复发待遇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十二、因工死亡待遇标准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以上是关于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信息。
工伤评残十级赔偿标准项目是什么
工伤评残十级的赔偿需要对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认定情况在下面进行详细说明,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工伤评残十级赔偿标准项目是什么?(一)治(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 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 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丧葬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工伤鉴定的标准,应当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根据不同类型和不同部位的伤残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不同类型的十级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所以需要结合实际的伤残情况来赔偿,另外,涉及到医疗费误工费等还应当根据实际损失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