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骨折赔偿标准因地区、行业、伤残等级等因素而异,工伤骨折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一次性 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可以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和当地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建议参考:
1、 及时就医 :在发生工伤后,应尽快就医,确保伤势得到及时治疗。
2、 保留相关证据 :在治疗过程中,应妥善保留好所有的医疗费用发票、病历、检查报告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后续的赔偿申请中使用。
3、 了解工伤保险政策 :在工作中,应了解自己所在单位的工伤保险政策,包括缴费标准、赔偿范围和标准等。
4、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以便获得相应的赔偿。
相关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 急救 。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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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构成工伤一级伤残的,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一、工伤一级赔偿多少钱?
一级工伤享有2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本人工资9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直至退休,按护理级别发给生活护理费直至去世。
工伤一级赔偿标准如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90%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二、工伤一级赔偿能不能一次性给?
不可以。
职工构成工伤一级伤残的,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工伤索赔注意事项: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三、工伤一级赔偿项目表
工伤一级赔偿项目明细表:
1、护理费:50元/天
法律法规:第二十五条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
2、交通费:
法律法规: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3、停工留薪期待遇:
法律法规: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4、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法规:第二十六条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
5、康复费用:
法律法规:第二十六条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康复的,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康复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法律法规:第二十六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7、伤残鉴定后护理费:
法律法规:第二十七条 工伤职工已经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标准为:一级为百分之六十。
生活护理费每年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同步调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8、辅助器具费:
法律法规:第二十八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必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或者辅助器具需要维修、更换的,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康复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 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9、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个月本人工资
法律法规:第三十一条 户籍不在统筹地区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以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10、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90%,计发10年
法律法规:第三十一条 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直至本人死亡,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法规:第三十一条(三) 一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12、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发10年
法律法规:第三十一条(四) 生活护理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
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标准为:一级为百分之六十。
2023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明细表
以下是2023年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明细: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可获得相当于7个月本人工资的补助。 2. 劳动合同终止或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 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 医疗费用:工伤治疗费用应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 护理费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伤残评定后需要护理的,根据生活自理能力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按相应比例的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 6. 住院伙食费: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 7. 辅助器具费:根据各省、直辖市的规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赔偿的不同情况包括:- 一般伤害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住宿费。 - 伤残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住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死亡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死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 下落不明赔偿:根据职工是否被宣告死亡,其直系亲属可获得不同的赔偿项目。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中国全国各地是统一标准,为7个月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的赔偿标准因地区而异,需参照当地政策。
成都工伤赔偿标准明细表?
成都市工伤赔偿标准明细表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制定的,用于确定工伤人员各项赔偿金额的标准表格。 根据不同情形,该表格包括了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供养亲属死亡补助金等多项具体内容。 成都市工伤赔偿标准明细表是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制定的一份标准表格,用于确定工伤人员各项赔偿金额。 该标准表格根据不同情形,包括了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供养亲属死亡补助金等多项具体内容。 标准表格中的医疗费,包括了工伤人员治疗期间的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等费用。 护理费则包括了因工伤致残需要雇佣护工、请护士等所需支付的费用。 伤残赔偿金,根据工伤人员的伤残程度和缴费年限等因素来计算,伤残程度越重、缴费年限越长,则赔偿金额越高。 供养亲属死亡补助金,则是对于因工致死或者工伤后死亡的工伤人员家庭成员,按照一定比例来支付的补助金。 需要注意的是,标准表格中的具体赔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作为工伤赔偿的申请人或相关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并了解最新的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明细表中的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涉及多个因素,包括工伤人员的伤残程度、缴费年限等。 具体计算方式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条文和标准表格进行,一般来说,伤残赔偿金的数额为月平均工资基数乘以相应的伤残等级系数乘以工龄系数。 成都市工伤赔偿标准明细表是用于确定工伤人员各项赔偿金额的标准表格,其中包括了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供养亲属死亡补助金等多项具体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