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一般包括协商、调解和仲裁三个阶段。
1、 协商 :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 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 仲裁 :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建议参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该法规定了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机构,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主要法律依据。
2、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该规则对 仲裁程序 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仲裁申请、受理、开庭、裁决等环节。
3、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该规定明确了企业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责任和义务,鼓励企业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 工伤 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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